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哪些企业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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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出台《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但是很多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对“免、减、延、缓、保”五大方面相关内容还是有些“蒙查查”。
哪些企业可以免收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延缴社保影不影响员工社保待遇?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这些市民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答疑。
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谁全免、谁减半征收?
免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
免征对象
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免征时间
2020年2月至6月共5个月。
免征方式
免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
减半征收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
免征对象
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如民办学校、行业协会等)。
免征时间
2020年2月至4月共3个月。
免征方式
●减半征收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
注:
●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新登记成立并参保的企业单位参照执行。●参保人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不在此次减免社保费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在此次减免社保费范围。
无法按时缴纳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怎么办?
延期缴纳社保费
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和个人无法按时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及城乡居民无法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
延期缴费无需申请,规定期限内未正常办理缴费的均视作延缴处理。
享受减免征收社保费政策的用人单位,其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延期缴纳。
缓缴社保费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对应缴的企业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三项社会保险费申请缓缴。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缓缴需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提供担保并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可与延缓政策和缓缴政策叠加使用。
延缴期间发生工伤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保障待遇发放
疫情期间参保人依法享受的各项社保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发放。
整理
/珠江时报记者 关帅屏 实习生 卢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