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篇——
免邮商品要退货由消费者出运费


南海普法

南海市场监管
■案情回顾
刘小姐在网上购买一双靴子和一件衣服,达到了满200元免邮的条件,购买时无需支付运费。收到货后,刘小姐对靴子不满意,在七日内进行了退货,但商家退款时要求扣除其发货运费,刘小姐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商家补回扣除了的发货运费。请问刘小姐的投诉是否能够获得支持呢?
■部门说法
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依法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消费者参加满足一定条件免运费活动,但退货后已不能达到免运费活动要求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在退款时可以扣除运费。”
在该案例中,刘小姐因个人喜好问题选择退货,商品退货后已不能达到免运费活动要求,因此商家在退款时可以扣除发货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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