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处罚法》
突出教育增强温度强调公正文明执法


南海普法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已于2021年7月15日起实施。这次修订是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行政执法领域改革的重要成果落实到法律中。此次修改的“最大亮点”就是贯彻党中央重大改革决策部署,推动行政处罚制度的进步。
新旧《行政处罚法》开宗第一条都表明,《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是既要保障又要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又要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又要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这次修订,在继续秉承这一立法宗旨的基础上,重点是凸显教育、增强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这方面的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继续确立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行政处罚法》第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这一原则排除单纯的处罚主义。执法机关不能为了处罚而处罚,处罚的目的是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二,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是本次修订新增加的规定,提高了对执法人员的要求,强调文明执法,着力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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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珠江时报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