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镇新兴社区开展“村居法德大讲堂·推进乡村振兴”系列活动
法律宣讲有趣 居民点赞实用
珠江时报讯(记者/邓施恩)5月11日,“村居法德大讲堂·推进乡村振兴”——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系列活动走进里水镇新兴社区,邀请知名律师、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宇佳向居民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
郑宇佳以通俗易懂且生动幽默的语言,开展以《理解用好民法典,让工作和生活变得更美好》为主题的宣讲,深入浅出地向50余名新兴社区居民讲解民法典在生活中的运用方法,从怎样来、怎样看、怎样用这三方面,指引大家全面认识、深入读懂、学会活用《民法典》。
“《民法典》离我们很远吗?不远。我们时时刻刻都与它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宣讲现场,居民积极举手提问法律问题。《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郑宇佳通过列举多个典型法律案例和生活事例,介绍了各编的重要内容,并总结《民法典》的主要作用。
“一个老伯早前在公证处已经立下遗嘱,但在临终前又向护士交代了与前者相悖的遗言,那应该以哪个为准呢?”郑宇佳举出一个实际生活中较为常见的案例,引起台下听众的热烈讨论。“以公证处立的遗嘱为准,这个具有法律效力。”“以最终说的遗言为准,这个是他本人最终的意愿。”……
在大家的你一言我一语中,郑宇佳终于揭开“谜底”。“《民法典》是为人民而书写的,是用权利的宣言,维权的宝典。”郑宇佳表示,《民法典》的编纂特别注重尊重平等主体意思自治,因此即使案例中的老伯已通过法律途径订立遗嘱,也应以其最终的遗愿为准,以保障他的个人合法权利。
专注听讲的居民连连点头,并表示:“原来生活中的这些问题都可以在《民法典》里找到‘答案’。”此外,郑宇佳还讲解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物权法》与《民法典》的区别等内容,居民们听得津津有味,不时鼓掌、不时大笑、不时拍照记录。
课后,不少居民意犹未尽,围着郑宇佳提问。社区居民琼姨更是大赞此次宣讲:“郑律师讲得很好,易懂又‘盏鬼’!听课后才明白,只要我们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其实生活中的许多问题都是可以避免甚至解决的。”
本次“村居法德大讲堂·推进乡村振兴”——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系列活动由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佛山市南海区普法办公室主办,珠江时报社、里水镇普法办公室、狮山全媒体新闻部承办,《梦里水乡观察》、里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里水镇创思驿站、里水镇新兴社区等单位共同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