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子女 姓氏能否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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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篇——
■案情回顾
甲带着2岁的孩子改嫁后,与现任丈夫乙感情融洽,生活一直过得比较幸福,乙为人善良,孩子也非常喜欢他。前段时间,乙劝甲给孩子改名,改随乙的姓氏,说可以增加感情,也有利孩子成长……请问甲的孩子可以改随继父的姓氏吗?
■部门说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明确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这表明子女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以上三种情况可另外选取姓氏。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姓名权包括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和姓名改变权。但未成年人由于欠缺行为能力,尚不能行使姓名权,所以未成年人的姓名可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决定,实质上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为行使其姓名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即便是离婚了,涉及到子女切身利益的问题,仍要由双方协商解决。因此,甲想孩子改随继父的姓氏,必须征求孩子生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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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珠江时报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