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你我都有责任。里水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办公室发布《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对市民提出倡议。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的里水镇参保职工,每月可领取1134元的病残津贴。近期,网络购物、冒充客服类骗局高发,有市民接听诈骗电话后,损失20万,里水街坊需要高度警惕!下面为你盘点一周民生资讯。
近日,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倡导大家树立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里水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办公室发布《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信中倡议:
1守法驾驶机动车
驾驶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超速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员超载,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礼让行人。自觉在指定地点规范停车,不乱停放,并做到靠边停车、即停即走,不过多停留,不双排停车。车流量大时,要自觉排队,不超车、不插队、不争抢道,按道行驶,服从现场交警和交通劝导员的指挥,依次通行。2抵制乘坐隐患“黑车”
①不乘坐无营运手续、无牌无证、超载超员、报废和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车辆。
②乘坐车辆时,注意不要把肢体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再开门,开门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后方的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后开门,从右侧上下车。
③下车后,要留意两边车辆,不要突然横穿道路,不要在道路上追逐嬉笑打闹。
3文明骑乘电动车
目前,《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已实施。市民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要注册登记上牌,禁止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非法加装遮阳伞、音响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装置,骑乘时要自觉做到佩戴安全头盔,走非机动车道,载人需安装固定安全座椅,只能附载1名1.2米以下儿童,不得违法超员,不得超速超载,不得闯红灯,不争抢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通行,驾驶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不能在大型货车右侧视线盲区行驶,防止货车右转弯时发生碰撞及碾压,不能违规横穿机动车道。4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电动自行车不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时检查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充电器,防止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不乱拉乱接,规范安装充电设施。
交通安全关系你我他,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