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设置广告牌 城管依法拆除

处理前

处理后
近日,有市民向九江数字城管反映,九江镇下北大道腾源酒家违规设置广告招牌,存在安全隐患。
九江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坐席员接到市民反映后,立即把该案件下派到责任部门,九江城管局收到案件后立即到现场处理。
经了解,该广告属于当事人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广告设置面积达6平方米,存在安全隐患。经过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地解释和劝说,业主最终明白这些广告招牌确实违反了相关市容管理规定,并积极参与拆除违规广告牌。经处理,违规设置的广告已经拆除完毕,消除了安全隐患。
九江城管局负责人表示,九江城管局不断加大对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根据《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21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张挂悬挂宣传品,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严格的管理,规范广告设置行为,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
文/图珠江时报记者沈芝强通讯员张展华梁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