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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时报数字报 - 南海新闻网
  • 2023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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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1版:桂城社区

    • 争当建设现代化活力新南海领跑者
    • “三人组”打擂台分享基层治理经验
    • 买年花年货还有乐队表演看
    • 春节返乡“阳康”也要做好防护
    • 社区义教班特色课程丰富青少年寒假生活
    • 2022年重点工程项目成果丰硕后劲足

    第02版:关注

    • 坚持制造业当家 拼出经济社会发展新态势
    • 桂城 2023,“拼”就对了!

    第03版:关注

    • 成果丰硕后劲足信心满满再出发

    第04版:关注

    • 退役不褪色整装再出发
    • 南海首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揭牌

    第05版:关注

    • 汇聚“爱”“善”力量 撬动社会治理“大能量”
    • 村居环境美 添彩新生活

    第06版:多彩社区

    • 编织中国结 弘扬传统文化
    • 做油角制花灯 社区年味十足

    第07版:生活服务

    • 春节返乡 “阳康”也要做好防护
    • 购车逛花市买年货 在这“一站式”搞定
    • 楼梯间充电引火灾被行拘

    第08版:校园内外

    • 特别的作业
    • 雨中即景
    • 吃的变迁
    • 草莓的小秘密
    • 征稿启事
  • 数字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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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生活服务

安全篇——

楼梯间充电引火灾被行拘

2023年01月18日

南海普法

■案情概况

A塑胶公司的一楼楼梯间发生火灾,当地消防大队接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火情已被在场人员扑灭,火灾烧毁电动自行车一辆,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原来系该公司员工范某当天为图方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公司一楼楼梯间充电,电池发生故障起火,引起火灾。范某涉嫌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经消防大队调查取证后,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最终,公安机关对范某作出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部门说法

南海区普法办提醒,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据央视新闻报道,80%的电动车火灾在充电时发生,90%的电动车火灾致命因置于过道楼梯间。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否则将面对法律的严惩。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原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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