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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时报数字报 - 南海新闻网
  •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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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1版:桂城社区

    • 摩电整治加码 执法更加严厉
    • 家长戴头盔率达 99%
    • 紧抓摸查进度 提高自主填报率
    • 村村飘粤韵 古祠唱好戏
    • 拿起公筷 夹起文明
    • 龙船接亲 叠滘创新

    第02版:重点

    • 居者有屋 生活有价

    第03版:文化桂城

    • 村村飘粤韵 古祠唱好戏

    第04版:文明新风

    • 林岳社区 旧墙上新妆荒地变车场
    • 公筷“夹”起文明“食”尚

    第05版:民生

    • 龙船成“婚车” 水上接新娘
    • 长者有“新家”提升幸福感

    第06版:视觉

    • 科创文翰湖 广佛新极点

    第07版:生活服务

    • 免费学急救知识还能领证
    • 优秀玉雕作品有版权保护了
    • 单个业主有权更换物业公司吗?
    • p63

    第08版:校园内外

    • 我的心爱之物——玩具越野车
    • 桂城灯光秀
    • 小巷深处有阳光
    • 风动桂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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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生活服务

住建篇——

单个业主有权更换物业公司吗?

2020年10月21日

■案情回顾

某小区物业业主经投诉平台向南海区住建局反映物业服务公司收费高,管理不善,要求更换另一家物业服务公司。

■部门说法

根据《物权法》第76条规定及《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是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决定且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8条的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是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的,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此款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业主更换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召开业主大会表决且达到法定比例,才可以终止物业服务企业合同、更换物业公司。

■相关链接

10月16日~10月25日,逢周五到周日,南海区普法办、南海区住建水利局联合举办“增强推进住建水利法治理念,助推平安、宜居南海建设”主题法律知识竞赛,参与游戏答题有机会获得微信红包等丰厚奖品,详情可关注“南海普法”微信公众号。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梁艳珊南海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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