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签合同小心会无效
1、为了少交税私下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现实困惑:邵某因要出国而欲将自己的一处房产卖掉,后经联系与徐某达成卖房意愿。两人经商议,以160万元的价格成交。但是,邵某为降低买卖房屋所要交的相关契税,遂与徐某协商约定在合同上注明房产价格为100万元,另外的60万元徐某以现金方式给邵某,并签订了协议。后来徐某只付给邵某100万元,不提剩余的60万元。邵某多次催要,徐某以私下协议无效予以拒绝。那么,邵某与徐某的协议真的无效吗?
律师说法:邵某与徐某之间的协议无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构成要件: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事行为,统归于无效。本案中邵某与徐某的协议是当事人意思的真实表示,但是,其目的却是恶意串通,为了逃避国家税收。这一行为影响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损害了国家的利益,明显属于违法行为,所以双方订立的协议无效。对此《合同法》也有相应的规定。
2、合同撤销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要赔偿吗?
现实困惑:甲与乙是好朋友,甲见乙没有正当职业,就口头答应赠送给乙10万元帮他开一个小卖部。乙听后租了房子并买了货架、办理了营业执照,只等着拿钱上货了。这时甲告诉乙自己生意亏损,无法再把钱送给他了。乙不同意,认为自己已经为此支出了2万余元,如果甲不把钱给他,他先前租房子买设备以及办营业执照的钱就白花了,但甲仍然不肯把钱给乙。甲需要把10万元送给乙吗?乙为此的支出甲是否有赔偿义务?
律师说法:本案中甲与乙之间虽然成立有效的赠予合同,但甲享有撤销权,不必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因此给乙造成的损失,甲须给予赔偿。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赠予合同中,赠予人在财产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予。而一旦赠予合同被撤销,则该合同自始就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但《合同法》同时作了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有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没有签字但已经履行的合同有效吗?
现实困惑:孙某与某农贸公司的李某签订了苹果买卖协议,由李某在一周内给孙某发一车苹果,货到付款。孙某签字后合同快递给李某,李某因公司负责签字盖章的人员出差而未能及时签字盖章,但还是依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孙某发货,孙某在签收单上签字表示收到货物。后来孙某以李某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为由,认为合同不生效,拒绝付给李某货款。那么这个没有签字的合同有效吗?
律师说法:这个合同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没有签字或者盖章的一方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现实中,确实存在一方当事人因路途遥远或者负责签字盖章的人员不在,而合同又不得不马上履行的情况。而对方当事人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形的变化,以履行合同一方没有签字或盖章为由提出解约或不承认合同成立。在此情况下,法律本着公正与鼓励交易的原则,采取了保护已履行主要义务一方合法权益的做法,即认为此种情形下,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