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小学招生不得组织面试
自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后,关于“民办学校不得组织面试”的内容引发各方关注。那么今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具体有什么重要变化和值得关注的焦点?
焦点
●贯彻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
●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至2020年将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区域内招生计划不得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区域内招生,严禁跨市招生。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
●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来佛山市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欢迎就读、 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
十项严禁
1.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10.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 罗炽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