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白人”巧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南海普法

大沥沥南社区老旧小区改造期间,居民梁婆婆拉着装满纸皮的手推车经过施工路段时,不慎在布满沙石的路面摔倒。经医院诊断,她右手环指末节组织缺损、且有挤压伤和骨折。梁婆婆的家属要求施工方承担医疗费用和经济补偿,但双方意见分歧,未能达成一致。
大沥沥南社区党委副书记、“法律明白人”许燕勤得知此事后,通过走访调查,并运用“面对面”调解、“背对背”协调等方式,帮助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共识。从事故发生到赔偿调解协议的签订,仅用了20天时间。
“施工现场已拉起警戒带,并明确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梁婆婆擅自闯入,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施工方表示。梁婆婆的家属则认为,梁婆婆来到事故地点时,警戒带已被破坏,现场既无警示牌,也无警示标语,且没有施工人员在场监督或劝阻,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面对施工方与梁婆婆家属各执一词,许燕勤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了解到施工队伍负责人对赔偿问题最为抵触,于是组织了“面对面”调解。
许燕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该名施工队伍负责人说明了施工单位在公共场所施工时应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以及因保护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时应承担的责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施工队伍负责人认识到施工单位在此次事故中的责任,表示会向公司汇报,争取赔偿。
同时,许燕勤也积极与梁婆婆家属沟通,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广东省2021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让梁婆婆家属明白,梁婆婆作为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有所预见,因此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最终,在调解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赔偿调解协议,确定了事故赔偿金额。
南海区普法办表示,许燕勤运用熟练的调解技巧和法律知识,为双方提供了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成功化解了人身伤害赔偿纠纷,体现了“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法律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整理/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