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液化石油气将实行实名制销售
珠江时报讯记者汤晓冰通讯员张琼报道瓶装液化石油气是城乡居民和部分工商业企业常用的燃料,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南海区决定在本年内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管理。
实行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可以通过信息化掌握液化石油气瓶的销售精准去向,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用户安全、安心用气,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用气合法权益,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和钢瓶流转可追溯管理,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运输、销售、使用等全过程管控,有效打击各类涉及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关于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的通告》,用户购气时需实名制登记,个人居民用户实名登记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企业、单位用户实名登记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经办人授权委托证明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如实登记用户名称(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用气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持有营业执照的不得以个人居民用户身份进行登记购气。同时,请广大用户购气时认准南海区合法经营供气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