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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时报数字报 - 南海新闻网
  • 2024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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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A01版:要闻

    • 我国首部职称评审监管办法发布
    • 佛山地铁3号线在建段周五开通运营
    • 大湾区首条百兆瓦级钙钛矿中试线南海投产
    • 超 5000亩宝地“招亲” 19个重大项目签约
    • 中国首款3A游戏发布再掀传统文化热潮
    • 强降雨“余额不足”高温天气将“接棒”
    • “南海有理”国家安全专场大赛明日开启

    第A02版:经济

    • 厚植产业发展沃土助力企业增资扩产

    第A03版:品读狮山·

    • 主动谋变交出高质量发展“雄狮答卷”

    第A04版:要闻

    • 12个站点在南海总票价 14元

    第A05版:镇街

    • 工业区雨污分流持续改善水环境
    • 探索“庭院+”模式扮靓绿美乡村
    • 开展联合清查行动排查治安风险隐患
    • 搭平台促成长助青年返乡创业

    第A06版:要闻

    • 赴精神之约学国家安全
    • 赛道设 20个障碍挑战更有趣味性
    • 男子贪赌引发矛盾最终酿成家庭惨祸
    • 小驿站大温暖让“农”情服务触手可及

    第A07版:要闻

    • 走进演播室过把主持瘾
    • 大学生玩剧本杀倡导禁毒
    • “义二代”上微课堂认识交通安全标识
    • 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扣留车辆公告

    第A08版:文化

    • 用笔尖书写文化传承
    •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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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要闻

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扣留车辆公告

2024年08月21日

(2024年第四期)

以下车辆在2024年4月30日以前,因涉及道路交通事故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其驾驶人未按法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或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相关法律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公告三个月,当事人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请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或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前往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此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的门户网站发布。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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