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年8月,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在清理涉案暂扣款、涉案取保候审保证金过程中,发现有部分款项当事人未来处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资金所有人于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相关文书、身份证、银行卡等证明材料前来我局认领。本公告发布期限届满后,仍无人认领或无法提供合法依据的,我局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法将款项(详细明细如下)及孳息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4年8月21日起至2025年2月21日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