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怎么办?
工伤保险待遇由企业全部负担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自身权益如何保障?用人单位又该承担哪些责任?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狮山分局邀请广东德先律师事务所律师以案释法,进行劳动普法。
案情回顾
张三入职广东某某科技公司,从事生产工作。入职一年后的某天,张三在公司生产车间操作机械时,左手拇指不慎被夹伤。后经当地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张三所受伤害为工伤,经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张三伤残等级为十级,停工留薪期为2个月。张三受伤后回到该公司上班,于8个月后离职。随后,张三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审理裁判
法院认为:申请人(即张三)在职期间,被申请人(即广东某某科技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问题。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张三伤残等级为十级,张三依法应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广东某某科技公司没有依法为张三缴纳社会保险,张三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广东某某科技公司全部负担。
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问题。经鉴定张三停工留薪期为2个月,张三于受伤后已经回广东某某科技公司处上班,应视为张三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对于广东某某科技公司已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应予以抵扣,仅需支付差额部分。
律师点评
广东德先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甜甜:
若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企业全部负担
由于工业技术升级、机器设备的普遍性使用,企业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也面临更高的工伤事故风险,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为全部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如遇职工因工受伤,职工有权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若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企业全部负担。因此律师建议企业务必按时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自身在工作时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同时也要积极履行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
文/珠江时报记者马一右通讯员黄劲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