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制定整治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方案
私占公共停车位 最高处罚2万元

■执法人员清理“僵尸车”。
珠江时报讯(记者/沈芝强通讯员/叶英才刘颖君摄影报道)记者昨日获悉,6月1日起,九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将对占用公共停车位等行为进行处罚,最高将处罚2万元。
道路两旁施划停车位,目的是方便和解决“市民出行临时停车难”问题。但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部分商家因担心车辆停在门前影响生意,便通过放置“雪糕筒”、塑料凳、杂物等障碍物的方式,对店前公共停车位或道路进行占用,把公共资源变成“自留地”,加剧停车难、行车难问题。
此前,九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人员向沿街商铺讲解违规私占公共停车位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增强文明停放意识,做到规范停放、有序排列;要求当事人把违规乱停乱放、占用人行道的摩托车、电动车转移到划线位置;耐心劝导店铺做好门前卫生,不要摆放阻塞道路的物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公共停车资源、规范停车秩序,营造文明城市的良好形象,提升城市环境,九江镇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整治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方案,对占用公共车位行为进行处罚;对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或损害、侵占公用停车位的,将暂扣涉案车辆或物品,最高还将处以2万元的罚款。
“6月起,将严查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九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任何单位(个人)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共区域私划停车位或使用地锁、石礅、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位,否则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