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全年累计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1779车次
珠江时报讯(记者/周钊泷通讯员/周炜华)为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消除行车安全隐患,12月21日到24日,南海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治超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在为期4天的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从各镇(街道)抽取14家超载运输情况严重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违反“一超四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依法处理。
2021年全年,区治超办深入流动治超路段以及各物流园区、混凝土搅拌站等重点区域,通过流动巡查与守点检查、白天例检和夜间突查、批评教育与整改处罚等方式,加大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
与此同时,南海区治超办还通过对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和货运源头单位实施“一超四罚”等举措,加大对源头单位违规装载配载行为查处力度。统计数据显示,全区本年度累计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1779宗,卸载42701.892吨。
接下来,南海区治超办在对违法货运车辆、企业等实行常态化整治的同时,坚持“罚教”同步,力求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深度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一超四罚
”具体是什么?
(一)对货运车辆: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并注销其营运证。
(二)对货运车辆驾驶人: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三)对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四)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和货运源头单位:对存在违反规定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等违法行为的货运场所经营者和货运源头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