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南海区桂澜路北延线工程二期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南海区桂澜路北延线工程二期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南府
〔2021
〕82号
为顺利实施南海区桂澜路北延线工程二期项目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拟征收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土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征收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土地用于南海区桂澜路北延线工程二期项目的建设。
二、征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三、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辖区内,合计6.1007公顷,折合91.51亩(用地红线图见附件1,涉及土地权属人见附件2)。
四、拟被征收土地的现状
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为:农用地1.0660公顷(其中园地0.1420公顷,其他农用地0.9240公顷),建设用地5.0347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具体见附件2(具体地类、面积以实际用地报批为准)。
五、实施单位
征收工作委托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征收补偿
《南海区桂澜路北延线工程二期项目土地及非住宅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详见附件3。
七、公告期限
自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27日(共30日)。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补偿方案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在公告期限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人民政府(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0号,联系人:邓锐田,电话:0757-85623650)。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作无意见。
八、补偿登记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人请在2021年8月26日前,持身份证复印件和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人民政府(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0号,联系人:邓锐田,电话:0757-85623650)办理补偿登记。
九、签订协议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协议,确定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未按期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本府将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十、信息公开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向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人民政府(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0号,联系人:邓锐田,电话:0757-85623650)索取土地征收相关资料以及咨询有关事项。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同步在项目用地所属社区、经济社的公示栏公示以及在如下网站公示:http://www.nanhai.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南海区桂澜路北延线工程二期项目征地拆迁用地红线图;2.南海区桂澜路北延线工程二期项目土地现状调查表;3.南海区桂澜路北延线工程二期项目土地及非住宅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