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扬翔农业互联网食品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征求意见稿公示)
南海扬翔农业互联网食品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征求意见稿公示)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EmwuSI-jRZlGK1u6g4D1bw
提取码:1afd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前往如下单位查阅:
佛山南海扬翔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凤岗村“张村涡”地块;联系电话:18877505798)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sqyTaN7ZN9XC7sVChGlpg
提取码:41n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佛山南海扬翔食品有限公司收件人:冯莉 邮编:528200传真:18877505798
电子邮箱:465371976@qq.com
收件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凤岗村“张村涡”地块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即自2020年9月14日~2020年9月25日。
佛山南海扬翔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