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开展湿米粉类产品专项检查行动
食品经营单位要开展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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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市场监管部门到湿米粉类生产加工企业检查。(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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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时报讯(记者/李春妹通讯员/郑爽李凤)近期,广东天气高温潮湿,河粉、肠粉(卷粉)、陈村粉、粿条、米线(米粉)、濑粉等湿米粉容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从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8月5日,记者从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加强湿米粉类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监管工作,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从8月1日起,就针对湿米粉类产品展开专项检查行动。
据了解,8月1日起,南海区镇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湿米粉类生产加工企业,农贸市场内湿米粉销售者,加工经营湿米粉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等进行重点检查,督促他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此外,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微信群等方式,督促学校、养老机构、超市、餐饮店等各类食品经营单位开展自查工作,禁止使用问题河粉制品,要求各单位做好食品及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也将加强湿米面制品食品安全风险提醒。
8月4日下午,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同里水镇市场监管局,开展湿米粉类产品专项检查行动。在里水一河粉生产厂,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该厂家是否落实原辅料的索证索票制度,生产加工过程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的、腐败变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的行为,产品标签标识标注是否规范,是否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企业名称、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颜振中介绍,检查发现该生产厂家能较好地落实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河粉成品包装上标签信息齐全,且特别标明了食用注意事项。但是同时也提醒该生产企业,食品的生产加工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同时应加强质量监测,出厂时应明确告知下游的销售企业、单位、个人严格按照产品规定的温度等保存条件贮存及销售,确保食品安全。如生产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