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率先在全市推出“继续执行责任保险”
执行+保险破 解执行难问题
珠江时报讯(记者/杨慧通讯员/林倩君)执行中查封了“老赖”财产,但迟迟不能拍卖变现,不如买份担保又担责的“继续执行责任保险”?5月20日,南海法院与阳光保险集团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全市率先推出继续执行责任保险,旨在发挥保险助力法治建设的社会功能,以“执行+保险”的模式共同构建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
近年来,南海法院不断探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长效机制的实践路径和创新举措,执行质效和执行案件数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存在一部分利害关系人或案外人通过提起执行异议或执行异议之诉,以达到拖延执行、抗拒执行的目的,严重影响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高效开展,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兑现。
在此背景下,南海法院联合阳光保险集团推出“继续执行责任保险”。案件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后,“老赖”、利害关系人、案外人提出无法律及事实依据的执行异议、复议或执行异议之诉,阻挠执行,申请执行人就可以投保“继续执行责任保险”。
具体而言,申请执行人投保后,阳光保险将向法院出具《继续执行责任保险保函》,法院可以此为依据依法继续推进对被执行人的执行措施或对涉案财产的处置程序。有担保,也有“兜底”。在保险期间内,如因被保险人,即申请执行人,向法院请求继续执行有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法院裁判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而被保险人未予赔偿的,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南海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尚谦表示,南海法院此次“牵手”阳光保险集团,在佛山市内率先推出“继续执行责任保险”,既是解决长期困扰执行工作财产处置推进难的一项有益尝试,又是该院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积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