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发布防控疫情3号公告
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
珠江时报讯(记者/林应涛)1月30日,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3号公告,明确要求全区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根据3号公告,各类企业要严格执行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的要求,通知目前仍在疫情发生地的员工暂时不返回南海。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在复工前向所在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岗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告提到,各类企业要做好人员防护,对进入企业的员工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企业的作业场所、集体宿舍、集体食堂、会议室等重点场所要加强通风,落实定期消毒工作。企业原则上不得召集多人聚集性会议,不得举办员工聚餐,集体食堂要分批或分散就餐。
公告要求,各类企业应做好从疫情发生地抵(返)南海的员工的登记,形成排查台账并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员工应如实报告相关情况,保留来南海的机票、车船票等,从抵南海之日起14天内自我隔离观察,并做好体温监测,不得外出。
值得注意的是,各类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安全生产培训。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培养员工良好的卫生习惯,普及疫情防控的基本知识,做好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