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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时报数字报 - 南海新闻网
  •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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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1版:樵山社区

    • 300多人参与演练提升战“疫”能力
    • 西樵陈燕梅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 西樵再次获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 榜样催人崇德向善文明之花绽放西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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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民俗新活力西樵醒狮真“醒”

    第04版:多彩村居

    • 治理精细化乡村焕新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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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判刑三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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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多彩村居

宪法篇——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判刑三年以下

2021年11月11日

南海普法

案例简介

小陈大学毕业分配到某厂技术科工作时,同一个办公室的黄某对她产生了好感,当他向小陈提出建立恋爱关系时被拒绝了。黄某出于个人恩怨,捏造事实,造谣诽谤,并导演了一场“捉奸”的闹剧。这些流言蜚语传遍了全厂,诚实、文静的小陈无端受到这种打击,感觉如身上被人泼了污水,精神十分痛苦,整日沉默不语。她一时想不开,写下一封遗书:“一个人的名誉比生命还重要,我是清白的”,之后服敌敌畏自杀了。

小陈的亲属了解到小陈自杀的真正原因后,将黄某告到法院。当法院传讯黄某时,他还不以为然,分辩道:“只听说杀人偿命,却从未听说过毁人名誉而坐牢的。”最后,法院以诽谤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

部门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案被告人黄某出于报复,故意捏造事实,散布谣言,目的就是诋毁、损害小陈,导致小陈自杀身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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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珠江时报记者原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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