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篇——
猎捕野生动物 应取得狩猎证

南海普法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执法人员在西樵派出所西岸民警中队查获由公安机关先行查收的疑似水蛇27条(活体)、疑似草花蛇6条(死体)。经鉴定,该批动物确定为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部门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经初步调查,潘某、潘某某捕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未具备相关的行政许可,其行为是违法的。同时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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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珠江时报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