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新闻网首页 南海 镇街 政策 文化 专题 直播 视觉南海 更多
  • 微信头条
  • 信息发布
  • 经济
  • 情报站
  • 音视频
  • 活动
  • 公告
珠江时报数字报 - 南海新闻网
  • 2021年04月30日
  • 返回头版
  • 返回版面
  •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 坚持工改工今年要拆除改造 10000 亩
    • 党史学习走深走实推进全镇中心工作
    • 走访群众听民意找准痛点办实事
    • 新闻速览
    • 四招破解安全生产难题
    • 新市民获得积分入户资格后如何办理?
    • 五一打卡狮山“游”点不同

    第02版:深度

    • 四招破解安全生产难题

    第03版:生活与服务

    • 新市民获得积分入户资格后如何办理?
    • 上午掌握理论 下午实操演练
    • 防护设施不合格最高罚20万元
    • p59

    第04版:城事

    • 五一打卡狮山 “游”点不同
  • 数字报首页
下一篇

03:生活与服务

新市民获得积分入户资格后如何办理?

详情可关注“南海政法社会善治”官微或登陆南海政法网、狮山镇政府网查询

2021年04月30日

新市民办理积分入户所需资料

狮山2021年第一季度新市民积分入户入围名单

狮山镇2021年第一季度新市民积分入户积分分数公示期(4月19日~23日)已结束。由于积分入户排名有变动,狮山镇第一季度入户指标数为167个,今期公布第一季度积分入户分数和入围的新市民名单。

市民可关注“南海政法社会善治”微信公众号或登陆“南海政法网”(http://zfw.nanhai.gov.cn)、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政府网查询。

●办理条件

经佛山市各级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机构确认取得积分入户资格,获得《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简称入户卡)的,在入户卡有效期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

在入户卡签发地申请入户。

●表格名称

《入户申请审批表》

下载网址(双面A4打印):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搜索对应事项下载。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

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

迁入地公安机关在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

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无需此步骤。)

(4)办理迁入。

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

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

注:

(1)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公安机关作出批准决定后,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网上转交原户籍地核准迁出后,通知申请人持身份证、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无需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

(2)个别窗口由于业务量过大,采取“全预约”(即须先预约才能办理)的方式办理业务,详情请参阅《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理窗口

禅城公安分局“公安一门式”大厅;南海公安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公安分局、高明公安

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填写表单申

请。

(2)上传所需审核的资料。(3)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入户地户政窗口优先办理。

●当前网上办理网址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

●办理时限

1.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2.符合入户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入户。

●收费标准

(1)丢失、损坏补办及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4元/证

(2)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10元/本

(3)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40元/本

(4)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

(5)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

(6)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李福云

珠江时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rnh222@126.com 举报电话:0757-81212540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57号 邮编:528200 电话:0757-81212540 传真:0757-83873205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证:粤ICP备17097190号-1 粤公网安备 440605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