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我们
10月起,又有一批新规正式实施,会影响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比如职工生育保险有新规,购买非处方药更方便,住房租赁税收有优惠……一起来看看吧。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新规
新《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有5处变化:
延长了女职工终止妊娠后享受产假的天数,最高可达75天;
明确了无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人员及其用人单位;
生育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缴纳,不再单列生育基金项目;
跨省异地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便民快捷;
生育医疗费用的申请时间由原来的一年延长至三年,精简办理材料、简化办理流程。
佛山购房资格需线上核验
近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推行线上办理购房资格核验工作的通知。
10月11日起,佛山将逐步推行“一人一码”式购房资格核验工作。具体为:购房人在购房前,须线上核验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线上核验通过的,审核系统自动生成购房资格电子编码,有效期为10个自然日。一个购房资格电子编码对应一个购房家庭,同一个申请人(含申请人家庭成员)30天内可申请两次购房资格核验业务。
农村生活垃圾严禁露天堆放和焚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农村生活垃圾严禁露天堆放、露天焚烧,严禁向河、湖、池塘等水域倾倒垃圾,不应将未经分类的农村生活垃圾作为建筑回填土用于道路路基和房屋基础建设;农业生产废弃物、建筑垃圾不宜混入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
广东拉大峰谷电价差
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
居民用户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广东全省统一划分峰谷分时电价时段,高峰时段为10~12时、14~19时;低谷时段为0~8时;其余时段为平段。峰平谷比价从现行的1.65:1:0.5调整为1.7:1:0.38。
商超、24小时便利店可售乙类非处方药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广东省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按照便民原则,允许在商超、24小时便利店等场所开设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让公众购药需求更加便利、可及,是《细则》的一大亮点。常见的乙类非处方药有风油精、六味地黄丸、板蓝根颗粒等。
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来了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
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