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篇——
购买商品房要记得查看“五证”“两书”
案情回顾:
2019年4月,某市民反映某楼盘项目的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没有告知该项目的土地性质及年限问题,要求退款。南海区住建局接到相关投诉问题后,马上介入调处,委托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免费为双方当事人主持调解。经协调,双方当事人同意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设单位将退回房款给投诉人,投诉人配合建设单位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备案及退税的相关事宜。
部门说法:
购房前,市民必须充分了解意向购买的商品房信息,务必认真查看销售现场公示栏上的各项重要信息,包
括“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经物价部门备案的商品房销售价目表等,了解清楚意向房屋的土地权属、规划用途、使用年限、预(现)售许可证明、周边环境影响及不利因素等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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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珠江时报记者梁艳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