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知多D

如何设立慈善组织?
《慈善法》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配套法规
2016年8月30日,《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同时以附件的形式发布了慈善组织章程关于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参考样本)、登记证书印制标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印制标准。
已设立的机构如何认定为慈善组织?
《慈善法》
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配套法规
2016年9月1日,民政部制定的《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正式施行。认定办法明确了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应当符合的五项条件,以及不予认定的四种情况。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由民政部门换发登记证书,标明慈善组织属性。
如何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慈善法》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配套法规
2016年9月1日,民政部制定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了申请公开募捐资格需符合的九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