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篇--
购房前要了解“五证两书”
南海普法
■案情回顾
有市民反映,某楼盘的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没有告知该项目的土地性质及年限问题,要求退回房款。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接到相关投诉问题,马上介入调处,委托律师免费为双方当事人主持调解。经协调,双方当事人同意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设单位退回房款给投诉人,投诉人配合建设单位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备案及退税的相关事宜。
■部门说法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提醒广大市民,购房前必须充分了解意向购买的商品房信息,务必认真查看销售现场公示栏上的各项重要信息,包括“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者、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经物价部门备案的商品房销售价目表等,了解清楚意向房屋的土地权属、规划用途、使用年限、预(现)售许可证明、周边环境影响及不利因素等重要信息。
■相关链接
3月27日至3月28日,南海区普法办、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联合举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及平安住建”主题微信学法大赛,参与游戏答题有机会获得微信红包等丰厚奖品,详情可关注“南海普法”微信公众号。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