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道路中间的绿化树遭到非法砍伐。

■工作人员移除占车位的椅子。

■执法人员拆除违规设置的广告牌。
城市管理事关市容市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是九江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为此,九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开设“曝光台”专栏,对车辆乱停乱放、噪音污染、占道经营、违法经营等行为进行曝光,一方面督促当事人及时纠错整改,另一方面引导广大市民、商家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共建和谐安宁的美丽九江。
近日,九江城管根据市民投诉,先后处置占用公共停车位、私自砍伐树木等案件。九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提醒广大市民,美好的城市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希望企业守法经营,同时呼吁市民,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向城管举报。
私自砍伐树木属违法行为
市民:九江大道烟南路段一带有人在砍伐树木,该路段绿化带属于九江市政部门管理,目前没有砍伐树木的工程安排,希望通过九江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协调了解,明确工程负责部门。
九江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接到反映的情况后,发挥中心的协调功能,迅速与各部门负责人沟通,经过协调了解,均回复没有相关的工程安排,九江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立即把情况反馈给九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九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接到案件后迅速到达现场处理,经了解,现场砍伐树木的当事人自称是某绿化公司安排到现场工作的,但未能提供任何审批文件,属于私自砍伐绿化树木,现场执法人员暂扣电锯一把。
九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人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修剪、砍伐城市树木,根据《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27条,未经批准擅自砍伐、迁移树木的,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树木赔偿费的5倍处以罚款。
整治霸占公共停车位行为
市民:现在想停车很难,有很多人用东西来霸占停车位,希望相关部门能处理一下。
九江数字城管指挥中心:通过市民反映和采集员日常巡查发现,自7月起至今,有市民使用雪糕筒、凳子、石墩、遮阳棚等物品霸占停车位。九江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迅速把相关情况反映到九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人员收到反映后,立即开展相关整治行动。
9月2日,九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联合市政部门机动组开展了执法行动,对洛浦路、新堤西路、西圣路、教育路、大正路、人民路、奇腾路、儒林路、沙头青平路私自霸占停车位的行为进行整治,共处理9单,其中暂扣物品6件,督促当事人自行清理3单,行动中规范了沿线停车位的使用,有效解决了车辆乱停放和交通拥堵问题,进一步优化了周边人居住环境。
第三季度至今,九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督促店铺清理占道堆放物162宗,清理无主占道堆放物86宗共15车次;查处私占停车位312宗,清理占位杂物256件,拆除私设地锁33个。
据介绍,九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将继续通过联合行动对镇内重点路段停车位进行集中整治,主要打击占用公共停车位的乱摆卖行为,并清理临街店铺强占门前公共停车位的障碍物,如店铺招牌、雪糕筒、石头、水泥墩等。下一步,执法办将加强路面巡查,开展经常性查治行动,发现利用杂物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将严厉执法,坚决整治,引导市民和商户自觉规范行为,共建良好的市容环境。
拆除违规设置广告招牌
市民:九江镇沙龙路龙江往西樵方向,英明运河桥旁有违规设置广告招牌,存在安全隐患。
九江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接到市民反映后,采集员核实,指挥中心坐席员收到案件后立即把该案件下派到责任部门,九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收到案件后立即到现场处理。
九江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坐席员及时向九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咨询该案件进度,经了解,该户外广告属于当事人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广告设置面积达6平方米,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向业主说明该广告违反了相关市容管理规定,经处理,违规设置的广告招牌已经拆除完毕,消除了安全隐患。
九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人表示,部门不断加大对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根据《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21条,未经批准擅自张挂悬挂宣传品,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严格的管理,对规范广告设置行为,提升城市品位,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营造高品质、有特色的市容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文/图珠江时报记者沈芝强通讯员张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