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砍伐树木,将处以罚款

■树木被砍伐。

■城管局开出罚单。
市民:某施工单位擅自砍伐沙龙路英明加油站旁一带树木,希望及时处理。
九江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投诉,执法人员闻讯火速赶到现场,并对该事件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核,反映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发出询问调查通知书,责令其按时到城管部门接受处理,当事人表示接受并停止砍伐行为。
据执法人员介绍,擅自砍伐、迁移树木的,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36条第6项规定: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树木赔偿费的5倍处以罚款。
九江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城市绿化关系城市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城市居民绿地的绿化,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如有需要临时开挖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市树木,应当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保城市绿化环境不受破坏。若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