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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时报数字报 - 南海新闻网
  • 2020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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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1版:儒林九江

    • 落实“三查”制 加强设卡巡查
    • 加强市场巡查 把好“门口关”
    • 九江爱心企业、个人 捐资赠物支援抗疫一线
    • 一图看懂新型冠状病毒
    • 防控疫情村居有妙招
    • 基层“战役”“逆行者”
    • “三个一律”严抓复工复产 做细做实职工管理

    第02版:党建引领

    • 一图看懂新型冠状病毒

    第03版:党建引领

    • 织密三级党建网格 构筑防疫最强堡垒

    第04版:党建引领

    • 群防群控有招数 织密社区“防疫网”

    第05版:党建引领

    • 这些感人善举温暖九江
    • 企业连夜造物资 员工同心齐抗疫

    第06版:党建引领

    • 致敬! 他们是九江最美“逆行者”

    第07版:党建引领

    • 这群熟悉的身影 一直默默守护我们

    第08版:党建引领

    • 64人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被查处
    • 买发热、咳嗽药需实名登记
    • 暂停现场对外办理业务
    • 献血救人刻不容缓
    • 致涉疫情地区史居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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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党建引领

致涉疫情地区史居民的一封信

2020年02月12日

各位居民: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的通知》(南防控办〔2020〕45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南防控办〔2020〕49号)要求,为保障您和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更好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疫情地区史人员请主动向村(居)委会报告。请各位湖北籍、温州籍居民和有湖北籍、温州籍人员接触史及出行史的居民,要主动向所属村(居)或单位报备您的出行情况。如果您不是来自或者途经武汉、黄冈、孝感,或者没有与病例(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且没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您按规定居家医学观察14天,并在家门口张贴《温馨提示》,在村(居)、单位营造友好信任与监督的氛围。同时,村(居)、单位及镇医护人员将为您提供14天的上门体温健康检测,请予配合。生活上的帮助和需求,由村(居)、单位联系企业主、出租物业主、物管人员、楼长或热心志愿者共同全力协助、提供服务。如果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通知村(居)、单位,并按要求带好口罩到九江医院就诊,我们将为您提供各项医疗服务。

二、私自外出将强制集中医学观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违反医学观察规定的对象,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第一次观察期未满擅自脱离观察措施的,予以警告并从外出之日起重新计算观察期限,,公安部门进行训诫处理;

(二)对第二次观察期未满擅自脱离观察措施的,将由公安部门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集中观察措施;集中观察期满后,将采取治安拘留15天。

(三)在集中医学观察期间仍不服从观察要求的,将不予出具《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

(四)对于那些违反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将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务罪等罪名,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解除医学观察后需持《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才可复工上学。观察期14天结束后,九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居)、单位工作人员将上门为您检查身体。符合条件的,将为您出具《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各企事业单位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您必须持有镇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才允许复工上岗、入职、子女入托、入学及申办政府的各种行政事项,为此希望您按村(居)、单位要求做好居家隔离。

四、依法严厉打击拒不配合健康登记、隔离措施的行为。对未按照规定主动登记报告,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相关检测、居家隔离观察、集中隔离观察、隔离治疗措施,拒不配合卫生防疫、医疗卫生机构及街道、社区、村(居)委等组织、人员采取的体温检测、传染病调查、样本采集检测、环境卫生整治和病菌消杀等防控措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暴力抗法的,或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五、如您返回九江住所后未向辖区村(居)、单位报告,未纳入我镇居家医学观察名单的,我镇将不会为您出具《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直接影响您在九江的生活和工作。

希望您予以理解配合。让我们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知。

九江镇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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