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篇——
垃圾堵塞疏散通道三家企业被重罚

南海普法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梁艳珊
案情回顾
消防执法人员在对一栋四层厂房进行检查时发现,在底层经营的制衣企业长期在楼梯上堆放生产垃圾,导致该楼梯堵塞严重,后来该企业索性把二层的安全出口也锁上。在第三层经营的制衣企业见状,也有样学样,往楼梯上堆放生产垃圾,在四层经营的企业觉得楼梯反正不能通行,干脆在四楼的楼梯间内摆放工作台,扩大生产场所面积。消防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召集这三家企业的负责人,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对三家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各处7000元罚款。
部门说法
南海区普法办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0条规定,单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责令单位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本案例中,三家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占用疏散通道,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消防大队的处理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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