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设立弃置场当事人被罚 2000元
珠江时报讯(记者/吴玮琛通讯员/黎淑玲)近日,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立案查处了一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案件,并对当事人处以2000元的行政罚款。
当天,丹灶镇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巡查至丹灶镇联沙社区时,发现当事人陈某涉嫌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执法人员当即制止其行为,并拍照取证以及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经查,该地块没有办理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相关场地审批手续和证件,当事人为了谋求利益,私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当事人陈某处以2000元罚款,并要求其自行清除建筑垃圾。之后,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巡查清理情况,发现该处建筑垃圾已被清理干净。
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广大市民,受纳建筑垃圾应该依法合规,如果处置不当,会对土壤、水源甚至空气产生污染,还会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接下来将继续大力查处建筑垃圾违法处置、偷倒乱倒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