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交警创新软性执法,跨区域集中加强摩电整治
违规驾驶摩电罚举牌!
■交警设卡查车。
▲违法电动自行车主手举交通安全提示牌。通讯员供图
珠江时报讯(记者/马一右通讯员/孙伟耿)9月3日,南海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狮山中队(下称“狮山交警中队”)开展跨区域集中加强摩电整治专项行动,在狮山镇官窑塘联市场路口设卡查车,通过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让违法者铭记交通法规。
“红灯停、绿灯行,不要闯红灯”,当日上午,陆续有一些群众举着写有上述交通安全标语的提示牌站在塘联市场路口,吸引了不少路过群众前来咨询。原来,这是狮山交警中队开展摩电违法行为整治的一大创新举措。
“这是针对违法电动自行车主采取的软性执法措施,目的是让违法者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狮山交警中队副中队长卢志勇说,违法电动自行车主可以选择接受处罚,也可以选择免罚,但需要抄写相关交通法规或手举交通安全提示牌,协助交警进行交通安全劝导,“该专项行动将从今年9月持续至10月底,主要选择电动自行车车流量较大的路段开展。”
据统计,当晚行动暂扣摩托车6辆,开具电动自行车违法警告19宗,派发传单250张,劝导上牌36人次,教育放行43宗。
在全镇如火如荼开展创文行动,助力佛山奋夺创文“三连冠”之际,加强摩电违法行为整治,也是对创文工作的支持和配合。除了开展查处行动,今年以来,狮山交警中队还开展岗点式、流动式、嵌入式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接下来将进一步实施精准式宣传,具体包括在放学期间到小学、幼儿园门口对学生家长进行宣传,网格员到出租屋派发《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安全告知书》和电动自行车新规宣传手册,协调企业在停车场出入口建设交通安全劝导站等。
其中,南海区首个企业交通安全劝导站设在狮山镇的坚美铝材厂内。8月28日,狮山交警中队民警来到该交通安全劝导站开展现场劝导培训,对企业交通劝导员进行岗位培训,要求他们必须对骑电动自行车上下班的员工不戴头盔、“一车多人”、加装太阳伞等违法行为予以劝导和教育,并要求员工签订文明驾驶承诺书、抄写相关交通法规,让其从内心重视交通安全。该企业相关负责人邵勇钊表示,自设立交通劝导站后,企业员工的交通事故发生率便下降了。
民警提醒,《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已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违反该规定的,视违法行为的不同将处以20元至500元不等罚款。处罚不是目的,该规定旨在希望市民群众自觉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好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