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篇——
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逾期不改最高罚二十万
南海普普法法
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逾期不改最高罚二十万
卫健篇——
■案情回顾
2020年2月,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L卫浴公司近三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和现状评价报告显示,L公司注浆线操作位、喷油线吹尘工位等5个岗位的空气中粉尘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接触限值,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中针对以上岗位提出的改善措施企业均未落实。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但企业提出负责人休假、施工队放假、生产线不能停等原因不落实整改,最终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该企业关闭。
■部门说法
职业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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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珠江时报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