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的春节,相信很多人都会和亲友吃饭,席间喝点酒也属正常,不过这里可要劝大家,喝酒还需有节制,否则除了伤身,还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吧。 ■案例回放朋友醉酒身亡酒友被判赔偿 一天晚上,林先生与朋友金先生在家中小聚,二人边吃边喝,相谈甚欢。因为高兴,二人都喝了不少酒,见朋友喝多了,加上时间已晚,林先生便安顿金先生在家中住下。 次日一早,林先生见金先生还没起床,于是敲门进去,发现其身体已经冰凉没了呼吸,他急忙拨打了120,医生检查后表示,金先生已经死亡。后经检验,金先生死于酒精中毒。 金先生家属悲痛欲绝,认为林先生对他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之后双方几经协商未果,于是金先生的家人把林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交通费、子女及老人的扶养赡养费等共计31万余元。 在庭审中,林先生坚持自己无责,指事发当天,是金先生主动打电话说要来自己家喝酒,且白酒和菜也是他带来的,最后自己喝酒死了,而自己仅仅是出于好心将朋友留宿,因此自己没过错,不该赔钱。 最终法院判决,林先生应当承担20%的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14万余元。 ■以案说法酒友对醉酒者亦有义务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问题是,林先生仅仅是与死者聚会吃喝,当中有何过错?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办案法官表示,死者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应当了解,对于自己的酒量以及过量饮酒可能给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应当清楚,但在饮酒中却不加节制,对死亡的后果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然而在本案中,死者在林先生家一起喝酒过程中,林先生虽没有劝酒、强行灌酒等行为,但其明知对方饮酒过量,却未尽到劝阻或制止的义务,也没有将其送回家或通知其家人,对朋友在其家饮酒后死亡有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结合双方过错程度,法院判定林先生承担20%赔偿责任。 在此,办案法官提醒广大市民,逢年过节或参加聚会,同饮者有相互照顾和劝阻过量饮酒的义务,否则醉酒人一旦发生意外,同饮的人都要承担相应责任。整理/郭炜通讯员陈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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