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广东全面实现门诊医疗费用异地直接结算
不用两头跑 报销更便捷
就医过程中,不少异地医保的大病患者需要先行“垫付”门诊费用,再“跑腿”回参保地报销。今年内,广东全面实现普通门诊和全省统一的52个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全覆盖,这意味着,今后广东医保参保人在省内任意城市看门诊都可以即时进行异地结算。
问
如何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答
除了备案窗口,佛山参保人还可以在“粤医保”小程序、“粤省事”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备案登记,市内医疗机构仅办理转院备案业务。目前“粤医保”小程序已开通佛山市异地就医备案功能。
问
此前已办理异地住院,这次异地门诊还需要重复备案吗?
答
不需要。已经办理了长住(常驻)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视为同时办理了长住(常驻)异地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备案手续。
问
省内外市异地门诊和省外异地门诊直接结算执行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一样吗?
答
门诊分为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
●普通门诊:省内外市、省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照市内普通门诊规定,不设起付标准,符合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参照市内普通门诊就医的支付比例。
●门诊特定病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照市内门诊特定病种规定,
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参照市内门诊特定病种的支付比例,按照相应病种年度限额规定执行。
问
门诊医疗费用异地直接结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市外境内异地就医并线上联网直接结算门诊医疗费用的,应提前在参保地完成信息备案工作。●长住(常驻)异地人员:按省规定备案到长住(常驻)地城市或部分省份。已经办理了长住(常驻)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视为同时办理了长住(常驻)异地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备案手续。
●门诊特定病种异地就医人员:根据《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规定,已经办理核准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特定病种诊治手续的参保人。
门诊医疗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待遇标准
1
支付范围
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
2
起付标准及支付比例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门诊医疗费用参照市内规定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参照市内门诊就医的支付比例。
3
门诊异地直接结算支付限额
●普通门诊过渡期限额按200元/人的标准执行;
●门诊特定病种按照相应病种年度限额规定执行。
4
普通门诊异地就医参照市内规定,在医疗机构即时结算,不设零星报销。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 刘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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