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出台生物医药产业扶持办法
“全产业链”支持 最高奖励 1亿元

一图读懂《办法》
为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在南海集聚,南海区近日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从支持产业落户、研发创新、人才和重大项目扶持等方面,对生物医药产业进行“全产业链”扶持。
扶持对象
适用于在南海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生物医药相关领域研发、生产、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相关生物医药机构、相关生物医药行业协会和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其他对象。
1
医药技术应用领域
中药制药、化学制药、生物制药,医疗器械,药用中间体辅料、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等辅助配套产品。
产业范围
2
医药产业服务领域
医药高端特色诊疗服务,医药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医药研发合同外包服务,医药加工合同外包服务,医药投融资服务,医药技术转移服务。
3
特色产业及机构领域
现代中药、中药产品标准化及检测机构和协会,保健食品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4
产业范围
经区政府认定的其他科技含量较高、成长性较好的生物医药领域项目。
支持产业落户
投资奖励
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南海区新建且符合本办法产业范围的项目,自新建之月起三年内的实际投入生产经营类固定资产投资给予扶持。其中:
项目实际投入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
按其5%给予扶持;项目实际投入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00万元(含)至2亿元的,
按其8%给予扶持;项目实际投入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亿元(含)以上的
按其10%给予扶持;
每家企业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1亿元。
扶持政策
租金奖励
1 对新成立或新迁入南海区且符合本办法产业范围的省级以上孵化器及加速器给予租金补贴。
2 对实缴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的符合本办法产业范围的新成立或新迁入南海区企业租赁办公场所或厂房的,按其实际租用办公场所、厂房的建筑面积给予企业租金补贴。
1
产业化奖励
辖区内企业新购买药品注册证书并在辖区内进行产业化的,给予产业化奖励。单个药品注册证书购买费用最高奖励不超过1500万元且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最高不超过1亿元。
2
辖区内企业新获得(非购买)药品注册证书并在辖区内进行产业化的,按照实现该新药产业化实际投入的固定资产投资的10%进行奖励。每个药品注册证书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最高不超过1亿元。
申报程序
1
线上申报
企业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提交电子申报资料,并由企业所属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后,再由区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2
线下申报
企业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所属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对
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
初审意见及申报材料统一汇总上报
至区职能部门;
区职能部门审核或按需组织专家进
行评审;
对审核结果进行确认并进行网上公示;
资金划拨。
备注:本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支持研发创新
1
对辖区内生物医药企业和机构首次获得GLP(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批件的认证项目给予奖励,最高给予奖励400万元。
2
对辖区内企业、医院、科研院校向经南海区或相应部门认定的生物医药服务平台购买服务或平台自主研发用于实验或科研的产品,按实际发生的采购费用的50%进行奖励,单个采购方年度可累计享受补贴上限为50万元。
3
辖区内企业取得新药一期、二期、三期临床试验通知书的每件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的奖励;即开展一期到三期实验,最高奖励1800万元。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 李年智 通讯员 李伟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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