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评选办法(试行)》出台
退役军人创业有了好平台
日前,南海出台《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评选办法(试行)》,这是全省首份针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的县级评选办法。经认定的孵化基地可享受南海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资金支持。该政策的出台,是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老兵办实事的有力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南海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打造南海军创品牌。
谁可以认定?
在南海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工作中起到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就业创业实体,包括
企业 社会组织 孵化器 产业园区
为什么认定?
全面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创建一批在全区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和规范化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及发展空间,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和成功创业。
认定标准有哪些?
1
运营或管理单位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就业创业实体,其固定办公场所在南海区范围内,运营1年以上,具有相应的专职管理机构和运营人员,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
2
场地产权清晰或者租赁备案手续完备,且场地在获评后3年内不得变更或者变相改变用途。
3
基础配套设施完善,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等基本条件。
4
场地及设施能够满足孵化创业实体的要求,就业创业孵化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5
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健全,具备为入驻创业实体或团队提供创业服务的能力。
6
已入驻创业实体或团队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总人数不少于3名,在孵化基地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依法与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 郑慧苗 通讯员 黎惠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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