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产业企业落户南海 快来申请扶持奖励
《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安全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以来,受到各方关注。该办法对智能安全产业企业在南海的落地、经营、自主创新等环节进行扶持,推动安全产业在南海集聚,其中新落户的企业最高可获3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如何申报扶持奖励?
申请项目奖励扶持的企业,必须在项目投产前提交项目申请书,经属地镇(街道)和区经济促进局审批同意备案,方可在项目投产或投资额全部投完后申请相关扶持和奖励。
申请流程
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属地镇(街道)初审
区经济促进局审核
按流程发放相关扶持和奖励
安全产业有哪些?
智慧安防
包括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城市安防;
智能工业安全防控产品
包括生产安全智能装备、电气安全产品;
车辆专用安全装备
包括车辆被动安全产品、车辆主动安全产品;
新型安全材料
包括消防安全材料、个人防护材料、其他类安全材料;
信息安全
包括互联网安全、工程信息安全、大数据、云计算安全;
安全服务
包括安全评估、安全培训、安全产业投融资服务等安全产业产品及其应用技术研发、装备制造、软件服务、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孵化器等关联产业。
申请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场所、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均在佛山市南海区的企业(下称本地企业);
2
主营安全产业的企业及关联的装备制造企业、研发机构、检测中心、服务平台、孵化器等;
3
包括在本办法有效期内依法在南海进行法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安全产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
主要有哪些优惠?
1
落地扶持奖励
A
在南海新投资建设的信息安全类和安全服务类等信息服务类企业,有一个以上发明专利或者六个以上实用新型专利的:
投资1亿元(含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下同)的
按投资额的5%予以奖励,单个企业项目最高奖励上限为人民币2000万元;
投资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
按投资额的3%予以奖励;投资3000万元(含3000万元)~5000万元(不含)人民币的
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投资1000万元(含1000万元)~3000万元(不含)人民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B
在南海新投资建设的智慧安防类、智能工业安全防控产品生产类、车辆专用安全装备生产类和新型安全材料生产类等生产制造类企业:
投资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的(或等值外币,下同)的
按投资额的5%予以奖励,单个企业项目最高奖励上限为3000万元;
投资3亿元(含3亿元)~5亿元人民币的
按投资额的3%予以奖励;
投资1亿元(含1亿元)~3亿元人民币的
按投资额的2%予以奖励;
投资3000万元(含3000万元)~1亿元人民币的
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投资额超10亿元、世界500强投资的重点项目及国内外优质产业龙头项目
具体奖励金额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报区政府研究确定。
C
对在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内新租用办公场所、厂房,并且从事安全产业及相关技术服务等企业,按其实际租用办公场所、厂房的建筑面积给予企业租金补贴。
2
经营奖励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之日或工商登记地迁入之日起,给予前两年企业对财政贡献中区级分成部分100%补贴,后三年企业对财政贡献中区级分成部分50%补贴。
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的
奖励100万元
销售收入2~5(不含)亿元的
奖励200万元
销售收入5~10(不含)亿元的
奖励300万元
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
奖励500万元
3
自主创新奖励
对于符合本办法的企业,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取得列装资质的企业
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于进驻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并在本办法有效期内获得有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
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