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及时解 莫因冲动酿苦果


南海普法
■案情简介
小董与老曹都是收猪板油下脚料商贩。但小董不诚信经营,经常拖欠猪肉商户钱款,于是大量商户将猪板油卖给了老曹。这让小董愈发经营不善,甚至负债累累,他认为是老曹抢了自己的生意,便越来越憎恨老曹。某天,小董看到老曹在收猪板油下脚料,一时气不过来,便与老曹发生争执。在老曹离开后,小董借了尖刀,一路尾随老曹,在一浴室门口刺伤了他。后老曹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将小董抓获归案。
■部门说法
上述案例中,一方面,小董并没有意识到是自身的问题导致生意惨淡,一味认为是老曹抢了自己的生意,便对其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据调查了解,小董是网瘾少年,也因此背上了二十余万元债务,案发前债主连日追债,也加重其情绪不稳定。另一方面,小董在案发前就与老曹多次发生纠纷,但老曹未能提高警惕,及时将二人矛盾纠纷向市场管理所、派出所等部门反映,对二人矛盾进行调解。案
发当日,二人发生争执时,老曹若能对小董减少语言刺激,或许可以避免命案发生。
南海区普法办提醒,俗话说“诚信经营,买卖长久”,从事任何生意,首先要把诚信经营放在第一位,才能占得先机。“同行是冤家”只会导致两败俱伤。要从经营上下力气、服务上下力气、质量上下力气,切莫互相较劲,才能生意兴隆。遇到纠纷时,一定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提起诉讼,遇事千万要冷静,不能冲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整理/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