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妇监护失职严重可负法律责任
南海普法
■案情回顾
2023年,晓晓的父母协议离婚。根据离婚协议约定,晓晓跟随父亲生活。父母的离婚让晓晓遭受沉重打击,晓晓开始不上学。学校了解相关情况后,想约谈晓晓父母,但双方都不愿意配合。父亲以工作忙碌为由拒绝,认为只需让晓晓吃饱喝足就好,母亲则认为晓晓的抚养权归父亲,应该由父亲对晓晓教育管教,她支付了抚养费便可撒手不管。
由于疏于管教,晓晓沾染了一些坏习气。某天晚上,晓晓跟着小混混偷了手机,因其作案时刚满十六周岁,检察机关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同时,检察机关也对晓晓父母发出《监护督促令》,指出晓晓父母存在的监护失职问题,并向其说明不履行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应负的法律责任,引导晓晓父母加强家庭教育知识学习,加强履行监护职责。
■部门说法
晓晓的父母存在管教不严的问题,放任晓晓不上学,还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导致其犯罪。晓晓父母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予以训诫,并可以书面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为此,检察机关向晓晓父母发出了《监护督促令》。
上述案例中,晓晓父母需要肩负起监护职责,接受家庭教育指导,配合学校引导晓晓重新回到学校上课,同时日常生活中,也要多给予晓晓正向陪伴和教育引导。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检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信息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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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