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省级众创空间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南海普法
■普法案例
某企业在大沥拥有面积约2000平方米的场地,拟将其打造成众创空间。目前,该场地能提供工位100个,拥有创业导师8人,已有10家企业入驻。该企业拟把场地申报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报?
■部门说法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提醒,2020年广东省科技厅印发了《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企业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及加速器的条件。根据《办法》第二章内容,申报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需符合10个条件,其中包括:企业主体基本条件、场地面积、创业工位数量、企业使用面积比例、众创空间收入构成、天使投资、创业导师数量及辅导情况、线上服务平台、入驻企业及团队数量、每年举办活动场次等,并明晰了具体标准。
若企业拟申报该称号,可于每年留意省科技厅的申报通知,准备好材料后把申报书提交至区级科技部门,再逐级递交至市科技局、省科技厅开展项目评审、答辩等。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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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