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充值游戏家长能要求商家全部返还吗?
南海普法
■普法案例
小学生张某,使用父亲张先生的身份信息注册登录了X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手机端游戏,利用平时观察母亲购物所得知的支付密码,数月时间内用微信零钱充值了126次合计14169元。张先生发现后向被告公司提出退款申请,但在申请退款过程中,张某再次进行充值操作,故被告公司停止了退款。张先生将X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该公司对充值金额全额退款。
■部门说法
南海区普法办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上述案例中,法院认为,原告作为未成年人,通过冒用成年人身份信息登录游戏账号,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与其年龄不符合的游戏操作和游戏充值,平台因再次充值而选择终止全部退款的操作存在瑕疵,而家长未能妥善保管支付密码等信息,也存在教育方面的缺失,最终经人民法院调解,被告公司进行部分退款。
整理/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