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问题地图”涉嫌违法


南海普法
■普法案例
日前,某市场监管部门发现,某著名服装品牌官方网站上有一张地图图片疑似存在问题。经鉴定,该地图存在中国地图界线标示不完整,台湾岛、海南岛及南海诸岛均无法看清,已有界线上存在漏绘地区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以该公司发布损害国家尊严的广告为由对其进行了处罚。
■部门说法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及更新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地图编制标准、地图内容表示、地图审核的规定。《地图管理条例》第八条、五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地图上不得标示有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内容。地图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向社会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论是在企业官网上,还是杂志广告、视频广告中,使用“问题地图”均涉嫌违法,企业不要因为一时疏忽大意,影响企业品牌形象。为了避免“法律地图”的法律风险,企业可以使用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提供的具有审图号的公益性地图,但需注意标注审图号。在网上下载的地图,应审核地图的合规性,如地图是否完整、是否缺少某一省市或地区、国界线是否清晰、各省市颜色是否统一等。
整理/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