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押金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落实往来款项整治工作,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相关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凭据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办理退款或请款手续。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大道北1号123室,联系电话:0757-85551612、85577199。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