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首部人民防空领域地方立法诞生
珠江时报讯(记者/梁慧恩)昨日,记者从佛山市人防办获悉,佛山市首部关于人民防空领域的地方立法——《佛山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标志着佛山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作为重要战备基础设施,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直接关系到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和战时使用效能。
“从近年佛山人民防空工程普查情况来看,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存在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维护工作难以落实等诸多问题。《办法》的实施将实现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法治化,确保佛山人民防空工程处于良好状态,做到战时能防空袭,平时能防灾,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市委军民融合办副主任刘欣介绍。
据了解,《办法》全文共17条,采用“小视角、小体量、小快灵”的立法形式。在立法体例上不分章节,着眼微观,聚焦目前实操中急需解决的“维护管理责任及经费承担主体划分”“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补建补偿要求”和“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禁止性行为”等重点问题。
“接下来,市人防办将加大对《办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制作微信表情包、动画视频等形式进行宣传、讲解,不断提高有关单位的维护管理意识,压实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处于良好状态。”刘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