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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时报数字报 - 南海新闻网
  •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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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A01版:要闻

    • 习近平向人类减贫经验国际论坛致贺信
    • 习近平同索马里总统穆罕默德就中索建交60周年互致贺电
    • 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闭幕
    • 打造“工匠高地” 提质“佛山制造”
    • 借助5G技术 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镇
    • 南海天气进入阴冷模式
    • 互联网保险新规明年2月1日施行

    第A02版:要闻

    • 产业增加值破千亿 新经济成新引擎
    • p40

    第A03版:大沥观察

    • 拥抱网红经济 商贸名镇危中寻机

    第A04版:要闻

    • 文灿股份:布局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
    • 狮山表彰优秀志愿者和组织
    • 村居工具房“美颜”既好看又便民
    • 补办不动产权证公告
    • 规划调整公告

    第A05版:镇街

    • 打造“新八景” 尽显人文味
    • 坚守初心 锻造千人精英团队
    • 小主人翁感受智慧城市管理魅力 “拼出”我们的理想城市
    • 期末备考复习,这些误区要注意!

    第A06版:天下

    • 唯一正增长 经济总量将破百万亿
    • 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小程序开通
    • 8部门合力推进“绿色快递”
    • 六旬老人守诚信替女还债传佳话

    第A07版:公告

    • 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作废公告

    第A08版:公告

    • 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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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要闻

互联网保险新规明年2月1日施行

2020年12月15日

据新华社电银保监会官网14日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等技术在保险行业不断深入运用,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发展,但也出现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给行业和监管带来挑战。

办法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超出机构许可证(备案表)上载明的业务范围。

办法要求,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服务;比较保险产品、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为投保人设计投保方案;代办投保手续等。

办法明确,保险公司开发互联网保险产品应符合风险保障本质、遵循保险基本原理、符合互联网经济特点,做到产品定价合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进行噱头炒作、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危及公司偿付能力和财务稳健。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险机构要建立客户信息保护制度,防范信息泄露,不得将客户信息用于所提供保险服务之外的用途,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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